通道县G209国道至洞雷连接路(二期)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6-23
通道县G209国道至洞雷连接路(二期)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通道县G209国道至洞雷连接路(二期)工程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通道县G209国道至洞雷连接路(二期)工程项目
3、政府采购编号:通财采计******7 、 采购代理编号:HHZD-2025-052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采购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金额:******.00元
(1******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44号5栋1604房
(2)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3)主要标的信息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通道县G209国道至洞雷连接路(二期)工程项目 | 通道县G209国道至洞雷连接路(二期)工程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2,175,700.00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工期:270日历天。
合同履行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合同履行方式:按合同条款执行
四、付款方式
4.1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甲方根据施工单位付款请求、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合同、监理单位工程款支付意见等填报《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报批表》。建设期间累计支付进度款不得超过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竣工结算后,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97%。
4.2乙方凭当地国税、地税部门的正式建安工程发票结算。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叁套完整的公路工程竣工资料。
4.3工程结算程序:工程量按乙方、监理方、甲方现场代表三方共同签证,工程量以财政或审计部门结算时依法核定的数量确定;结算时各子目单价按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单价中的约定执行(预算内一般变更单项无对应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由业主按照公路工程定额标准组价):超过或设计变更部分结算单价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依法核定的价格为准。施工方对隐蔽工程标明主尺度后留影像资料备查。最终结算金额按结算部门出具的结算报告执行。
4.4农民工工资:本项目纳入通道县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督体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将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6月23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23日
合同签订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九、合同主体
甲方: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乙方:******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利干 | 联系人:吴己柳 | 电 话:****** | 电 话:****** | 地 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44号5栋1604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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