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芦河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青水发[2025]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芦河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水源井-工艺工程(12座)、水源井-安防自控系统(12座)、净水厂、反冲洗排水沉淀池、场区等建设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7日,总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工期为编制投标文件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8最高投标限价:施工一标段:******.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如同时具备资质要求资格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如需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含2家);
3.7.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7.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6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3.7.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2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水务局
地 址:青冈县青冈镇北环路
联系人:路阳
联系电话:0455-******
招标人:青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青冈县青冈镇北环路
联系人:曲栋梁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黄河路136号永久商厦D栋2-3层5-2号门市304-3室
联 系 人:汤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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