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玖承凤栖台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zfyqt202508-00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玖承凤栖台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条,(一)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注:(1)物业服务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客服人员≥3人(含主管1人),保洁人员≥14人(含主管1人),秩序维护员≥12人(含主管1人),绿化人员≥2人(含主管1人),维修人员≥6人(含主管1******消防人员1人)共计38人。
现修改为:注:(1)物业服务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客服人员≥3人(含主管1人),保洁人员≥10人(含主管1人),秩序维护员≥8人(含主管1人),绿化人员≥2人(含主管1人),维修人员≥6人(含主管1******消防人员 1人)共计30人。
2、原招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填表须知第3条、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870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1001.80元/月;③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 6.72%计入)(如中标单位后期结算时出具的发票与此税率不符,差异部分所占合同金额在结算时予以扣除);④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实行包干制成本核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滁州市人社局对滁州市人员最低工资及五险进行调整时,中标人适当作相应调整。
现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现行滁州市凤阳县最低工资标准: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870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1019.80元/月;③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6.72%计入);④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实行包干制成本核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凤阳县最低工资及五险进行调整时,中标人适当作相应调整。投标报价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9月16日8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紫薇花园26幢商业529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凤阳县凤凰熙岸206号
联系人:周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