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英川镇石龙汇桥、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6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英川镇石龙汇桥、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408-331127-04-01-685350,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改革局以《关于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英川镇石龙汇桥、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4〕18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景宁县“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英川镇石龙汇桥、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景交〔2024〕8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景宁县鸬鹚乡、英川镇。主要建设内容为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英川镇石龙汇桥。其中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路线起点位于交叶线鸬鹚村附近,桩号K0+000,终点位于马仙祖殿附近,桩号K1+097.964,路线全长1.98公里,新建段路线长0.13公里,路面提升进行白改黑长0.968公里;英川镇石龙汇桥:路线起点位于交叶线吴氏陈列馆处,路线自东向西跨越河道,新建石龙汇桥一座,顺接鸬叶线,路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81.496,路线全长81.496米,桥长66.04米,跨径布置为3×20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下部桥台采用U台桩基础;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本项目工程总投资749.37万元。
本项目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JTG2111-2019)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5.0米;英川镇石龙汇桥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JTG2111-2019)四级公路Ⅰ类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7.0米,路面宽6.0米,桥梁宽度7.5米,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鸬鹚乡鸬鹚村至殿垟公路、英川镇石龙汇桥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程数量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款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 01月 17 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何淑亚,电话:******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12月 31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1月02 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01月 17日09 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5.4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招标人定于2025年 01月 17 日09 时00分在******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15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5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余先生 联 系 人:何淑亚
电 话:******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交通大楼9楼
邮 编:323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78-5086774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12月 27 日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2024年 12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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