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x-
************事务所在香港起诉的法律服务项目
******集团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诉讼一审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事务所资质;
******事务所资质;
******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应拥有在中国香港地区合法从事法律诉讼业务的执业资质,且团队负责人的执业年限不低于3年。
(四)响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本项目允许中国内地的律所与中国香港地区的律所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量最多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中国内地的律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放时间:2025年 7 月11日至2025年 7 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邓 平;
联系电话:0574-
******、
******;
3、获取方式: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登记表(相关格式请于附件下载或联系采购人索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方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1)拟在2025年 7 月 21 日16: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拟在2025年 7 月 21
******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凤凰金融中心a座5楼)];
(2)收件人:邓平;联系电话:0574-
******;
注:请各响应方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3、采用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方应于2025年 7 月 2
******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凤凰金融中心a座5楼)。未履行报名手续或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凤凰金融中心a座5楼)开标。
******有限公司网站(
******),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凤凰金融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吴艳
联系电话:0574-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姜梅、邓平、徐斌
联系电话:0574-
******、
******质疑联系人:江华波
联系电话:0574-
******